职能介绍:
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人员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承担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协调跨地区的法律援助事务。
办公地点: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757-83322148、12348(法律服务热线)
邮编:528000
传真:0757-83280827
邮箱:webmaster@fssf.gov.cn
主任:胡玉明
副主任:余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