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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出四个举措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
发表单位: 市司法局         发表时间: 2017-03-13         

  最近,南海区出台了《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完实施意见》,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内容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明职责,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

  (一)充分发挥联席会议职能。坚持和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区司法局牵头组织、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联席会议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镇(街)两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联席会议职能。根据联席会议人员变动情况,区、镇(街)要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切实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人社、民政、教育、卫计、社工委、团区委、妇联等职能部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加强区、镇(街)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大日常执法监督力度。定期组织综治、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执法督促检查。从今年开始,区级层面每季度定期组织开展一次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加大检查力度。

  二、固队伍,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

  (一)严格落实配备标准。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力量的配备,抓好社区矫正专职工作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扩大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建设。明确社区矫正专职工作队伍由政法专项编制或地方行政编制人员、政府辅员、司法社工组成,按照社区服刑人员与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20:1的标准配备。镇(街)社区服刑人员200人以上的配备10名、150-200人的配备8名、100-150人的配备6名、100人以下的配备5名。

  (二)优化编制人员配置。区、镇(街)两级充分利用现有政法专项编制人员,通过内部调节,切实调整充实社区矫正专职工作队伍。区司法局调节3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充实社区矫正科,各镇(街)采取编制内调节,确保司法所至少有1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专职从事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教育帮扶工作。同时,积极协调编委办,争取解决20名政府辅员编制,充实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三)统一招聘司法社工。想办法化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足的实际困难,建立社区矫正司法社工队伍。在现有工作人员的基础上,由区统一招聘21名司法社工,分别派至各司法所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所需经费由区财政统一支付。

  (四)建立健全志愿者队伍。区级层面成立社区矫正志愿服务队,镇(街)成立分队,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志愿者与社区服刑人员不低于1:1的配备标准充实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力量,为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建立矫正小组,配合司法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日常帮教帮扶等工作。镇(街)给予社区矫正志愿者开展日常帮教帮扶工作交通补贴费。

  三、强保障,进一步加大基础投入

  (一)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区、镇(街)两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变化情况,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增长机制。有条件的镇(街),适时建立按照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人员)数量核定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经费的制度。

  (二)重视解决执法车辆。通过区内执法车辆指标调节,由区统一购置9台皮卡车作为社区矫正执法车,其中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配备1台,狮山司法所配备2台,其他司法所各配备1台。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车辆日常运行使用维护费用由各镇(街)负责承担。

  (三)统一配置执法装设备。由区统一配齐警用应急装备、人脸+指纹报到仪、执法记录仪、安全急救箱等装设备,确保社区矫正执法职能的高效履行。区统一配备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服装、统一佩戴司法行政徽章标识,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职业的尊荣感。

  (四)积极推进场所建设。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明确区设置社区矫正中心,各镇(街)设置社区矫正分中心,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监控室、谈话室、档案室、宣告室、报到室、心理辅导室等场所建设,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有严肃、规范的执法、监管场所。

  (五)培育就业安置基地。依托和发挥社会资源,与区人社局、南海技师学院培训中心合作,共同推进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技能培训、社区服务和特困帮扶基地建设,为落实监管教育规定,提高矫正质量,合理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问题,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提供必要条件。

  四、建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

  (一)建立健全考核督查机制。将社区矫正工作列入区委、区政府对镇(街)、部门基层治理、综治考核内容,计入基层治理、综治量化考评体系。同时,区司法局会同区有关部门定期到各镇(街)督查指导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座谈、通报等形式,交流经验,解决困难,推动工作。

  (二)建立健全执法衔接协调机制。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和《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的要求,建立全区社区矫正执法衔接协作工作机制,努力提高矫正质量,取得社区矫正工作实效。

  (三)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按照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区司法局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社区矫正信息交换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深化社区矫正工作。

                                                                                                                       (南海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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