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职律师事务所是隶属市司法局领导,由国家财政核拨经费设立,依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是公职律师的组织和执业机构。 公职律师事务所不参与市场竞争,不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 本所于2003年4月,经省司法厅审批,领取执业许可证,并于同年8月8日正式挂牌成立。现有公职律师11人,设主任一名,并设立三个工作部门,分别是业务部、公职律师管理部和行政部。 1.业务部:负责承办本所具体的法律事务; 2.公职律师管理部:负责管理、协调、指导和培训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岗位公职律师; 3.行政部:负责收结案登记、业务归档、统计、政工、人事、工资福利、文秘、印章管理、财务管理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